网上交“同志” 接连被要挟 敲诈者被判刑

发布时间:2010-08-22 来源:南湖晚报 点击:240 评论:( 0 ) 条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

 

“我急需钱,请给我汇25000元,不然,我就把你的事情告诉你单位和家里。”面对网友“聪聪”的威胁,老姜按他的要求做了。可是半个月后,同样的威胁又来了。这次,老姜决定不再妥协。在杭州同志爱心工作组的帮助下,“聪聪”被送进了看守所。10月25日,海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被告人“聪聪”以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3个月,违法所得25000元也被责令退回。

    今年6月中旬的一天,家住海宁的老姜在上网时,突然从“杭州同志聊天室”里认识了一个网名叫“聪聪”的小帅哥,双方聊得非常投机,并很快建立了关系。一周后,老姜约“聪聪”到海宁玩。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的“聪聪”从杭州东站坐汽车来到海宁,当晚,老姜把他接到家里过夜,并给了他500元钱租房子,2900元钱买手机。6月底,老姜还专门约“聪聪”在海宁体育馆观看了周杰伦演唱会。然而,当“聪聪”得知老姜在杭州还有另一个同性朋友时,一种报复心理在他心中滋生开来。

    于是,文章开头的一幕出现了。面对“聪聪”的屡屡要挟,老姜终于拿起电话,把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浙江同志爱心工作组。工作组人员认为,这种无底洞式的索取不能再“填”下去了,只有把他约出来,在付钱时人赃俱获才是最根本的办法。7月17日下午,在海宁市区某酒店的一间茶室里,写完保证书并接过25000元的“聪聪”刚刚离开,就落在了浙江同志爱心工作组的手中,随后工作组人员报了警。

   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,“聪聪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要挟、威胁等方法,强行索取公民私有财产,价值5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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